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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超市开办“大业务” 疯狂刷卡获利20万
    小小的POS机在商家手里刷卡很方便,可一旦被非法利用,也很“方便”。市区有一对夫妇,就利用一些人急需用钱的心态,用手上的3台POS机疯狂刷卡套现,从中收取“手续费”,非法获利近20万元。本月初,这对夫妇被抓获归案。

    小超市“大业务”疯狂刷卡套现

    张某、叶某夫妇开了一家小超市,可这家小超市却开展着一项“大业务”:从2009年10月以来,他们利用自己和他人的身份信息分别向工商银行、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累计申领3台POS机,暗地里进行一种没有商品的交易——为他人刷信用卡套取现金,从中收取手续费。

    张某和叶某每天会准备4-5万元现金,只要有人想套现,可以利用“顾客”或自己的信用卡,随时在POS机上进行虚构交易,他们会当场提供现金,并收取1.5%-2%的手续费。2年来,共计套现2000多万元,非法获利近20万元。

    今年8月4日,柯城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叶某,同时当场查获用于“拆东墙补西墙”的涉案银行卡达102张。

    目前张某已经被刑拘,叶某被取保候审。

    看似“搞钱”捷径其实有道“紧箍咒”

    据了解,由于信用卡很难直接取出现金,即便直接在ATM机上提取小额现金,每天也需要付较高的利息。但如果利用POS机刷卡消费,最大金额可达2万元,并且还有一个免息的还钱周期。于是,在金钱和利益的驱动下,一些人就想到了利用POS机假消费真提现,直接为急需用钱的人提供套取现金业务。

    而法律明确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,构成非法经营罪,且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,属于情节特别严重,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    -警方说法

    柯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表示,这其实是搅乱金融秩序的行为,对于持卡人、银行来说,都潜藏着巨大的风险。一旦银行发现持卡人进行非法套现,将采取止付卡片和冻结账户等措施,持卡人的套现行为也将被记录在案,直接影响个人信用记录。而且,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,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。如若超过3个月未还款,就可能被银行以恶意透支告上法院,或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遭到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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